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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带量采购执行日期公布!
2022.04.13来源:医药代表

  第六批国采以及多个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已公布中选结果,但落地执行日期仍然未有确定。

  照目前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四、五月份看来大家的工作都要受到很大的影响,恢复正常目前大多认为要到六月份了。

  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落实近期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对多个带量采购工作做了落地执行安排,除了第六批国采规定的5月份执行外,其他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都要到6月份了。

  并且,海南省医保局做了一个进度表,非常清晰明确的标注了9个带量采购的执行进度情况,值得其他省份学习:

  从《通知》文件和上图可以看到,海南省即将落地执行的集采有:

  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预计4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5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海南省医保局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知相关医药生产企业做好备货准备。

  省际联盟集采:广东省际联盟集采第一批和第二批、广东省际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采、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内蒙古牵头)集采和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中选结果,预计于5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

  除此之外,还有第二批国采、第四批国采的接续工作,海南将通过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省际联盟开展接续工作,预计于6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为确保中选药品采购的延续性,保障临床使用,按照“保供应、后续约”的原则开展中选品种续约和使用工作,在河南省际联盟未开标前,定点医疗机构先按中选价格正常采购使用原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供应的药品,待河南省际联盟开标后,另行确定下一采购年度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执行时间,并完成新中选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货款结算、支付标准调整等具体政策执行流程参照海南省第一批和第三批国采。

  同时,海南省医保局通知,原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不能正常供应至6月底的,请于4月20日前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馈,以便启动替换程序,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可正常供应。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需要接续,即陕西省际联盟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一批(四川牵头)的集采接续,也会按照牵头省份统一安排,结合海南省实际进行续约工作,预计将于5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后正式执行接续后的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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