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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2022.02.07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一、背景情况

  宫颈癌、乳腺癌是影响我国妇女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人群筛查是促进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的有效措施。2019年,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被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同时我委发布了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在内的《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2019年版)》,供各地依照执行。

  近年来,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对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投入力度,越来越多妇女从中受益。2020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提出消除宫颈癌三级预防目标。为突出防治结合、“一病一策”,结合工作新形势,我委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2019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制定了《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筛查组织管理,完善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

 二、主要内容

  《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促进疾病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到2025年底,要实现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不断提高等具体目标。二是服务对象。筛查对象均为35-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三是工作内容。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初筛、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流程,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X线检查等流程。另外还应做好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四是保障措施。包括服务能力建设、质量控制、经费保障与管理、信息管理、考核评估等。五是职责分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筛查技术指导工作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疾病筛查服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主要调整

  在2019年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调整:一是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将筛查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二是完善了筛查服务内容。更新宫颈癌筛查流程,提出做好筛查和后续诊断衔接,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筛查能力。三是突出了质量控制要求。明确要对参与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依据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的具体要求开展质控工作。四是明确了宣传教育要点。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提供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供各地在宣传中参考使用,提高宣传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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