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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四五”期间将从五个方面全面提速信息化建设步伐
2022.01.28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点击“阅读原文”直达)。“十四五”期间,河南将围绕10项重点任务、10项重大工程推进卫生健康工作。

  《规划》提出,2025年,河南卫生健康工作要实现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六大创新体系取得新突破、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更加稳固等目标。“十四五”期间,河南卫生健康工作的10项重点任务为:建设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构建公共卫生新机制,创新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中原行动,优化“一老一小”服务,聚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提速,强化人才科技生态系统。

  《规划》中明确,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重新组建市、县级疾控中心,理顺体制机制、稳定基层队伍、提升专业能力,从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多角度做好疾病防控工作。优化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健全整体协同、功能完善、反应快速、高效专业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全面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建设“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能。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二)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重症、急诊、呼吸、检验等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每个省辖市建成1家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每个省辖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实现每个省辖市都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县域内依托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备役”制度,完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储备清单。

  (三)建立陆空协同一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分区域谋划建设一批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大型医院通用直升机停机坪建设,加强与现有直升机救援力量协作,建立与军队、武警部队、通用航空公司联络渠道,形成陆空一体、信息化、专业化协同救援网络。以郑州大学***附属医院为依托,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省中医院为依托,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及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加强急救车辆、设备配置,完善院前急救系统监测预测机制,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无缝衔接。通过合理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2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应急医疗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加强省、市、县级医药储备,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及协调反应机制,建立完善物资储备目录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应急征用补偿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医疗物资医药储备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储备效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防护物资、重点救治药品及医疗救治设备储备,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随时调用。

  (五)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医防融合、功能互补、上下协同、优质高效的省、市、县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养护网络建设,培育康复与养护服务类社会专业组织和机构。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强化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功能,普及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加强省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科室为骨干、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各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健全卫生监管网络,继续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开展血站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省血液中心分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省所有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六)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县域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任务管理、工作考核,推进县、乡、村级公共卫生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创新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公共卫生机构融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实现人员、资源、服务、信息融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传染病防控能力,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一体化、全流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双网底”功能。扎实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受益面,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强网格化管理,筑牢乡镇、街道“防控一体”疾控网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能培训,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推进签约服务智能化、规范化、个性化,着力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着力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对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养、医改“五医”联动,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允许科研人员按相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和***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兼任职务。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强化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加快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发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省、市、县、乡、村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梯度功能定位,均衡发挥作用。加强城市网格化医疗集团布局管理,为网络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升级。按照“家庭签约、分类管理、团队服务”原则,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并与社区治理有效协同,为辖区内居民提供网格化健康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促进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协同联动、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三级医院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提高疑难危重症和三、四级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推动实行以医共体为单元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取消对医共体内单一医疗机构总额付费,完善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和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遴选50种以上慢性病、常见病作为基层首诊病种,引导参保患者在门诊就诊、到基层住院。到“十四五”末,省域外转率显著降低,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稳定在65%左右,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域、县域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

  (三)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家庭病床制度。合理调整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逐步扩大政府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品种范围。完善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应急药品保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分析应用,持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提高临床应用水平。强化药师队伍建设,扩大总药师试点范围,拓宽药学服务范围。

  (五)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全要素综合监管。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监督体系和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发挥信用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针对“提速信息化建设,赋能卫生健康创新发展”的任务要求,《规则》明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牵引,夯实基础网络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资源集聚开放,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效率,创新服务业态,促进卫生健康提质增效升级。

  (一)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卫生健康信息通信网络保障体系,推动医疗机构5G网络全覆盖。完善省、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进业务系统整合融合,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卫生健康基础资源四大基础数据库为核心,相关主题数据库为基础,构建融合数据管理、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数据关联整合三大共享方式的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并以专题库形式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二)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和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智能化建设,优化数字化医院评审,创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推进业务协同。创新“互联网+数字影像”服务,全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开展线上咨询、诊疗、预约检查、送药上门全流程服务,为患者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居民健康信息服务。

  (三)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人口监测、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医养结合、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互联共享和创新应用,重点支撑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卫生服务监测分析、智慧化预警监测服务、临床科研创新等应用,培育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四)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新的业务系统建设和已建业务系统的整合融合。强化公共入口、公共支撑、公共通道等基础支撑系统能力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和服务入口。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强化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拓展网上办事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和“一网通办”。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五)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相互补充,构建新基建体系。推进5G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应用,重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布局,丰富应用场景,实现5G技术在远程医疗、院前急救、公共卫生等领域深度应用。加快智慧医疗物联网应用,推动形成人机、机物、物物互联。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应用,为精准防控提供决策支持。加快虚拟现实技术在医疗教学培训、在线诊疗、虚拟探视等环节的应用,鼓励发展虚拟现实健康养老等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医学影像”、辅助诊疗,提升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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