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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解读
2021.10.19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主要背景

  肿瘤疾病,特别是恶性肿瘤治疗难度较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我委高度重视肿瘤诊疗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推进肿瘤诊疗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相关诊疗规范,加强肿瘤用药管理,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着力提升肿瘤诊疗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规范肿瘤诊疗行为,我委针对肿瘤诊疗全流程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明确并多次强调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提升肿瘤诊疗质量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对肿瘤诊疗工作的重点环节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梳理,再次强调并进一步明确了肿瘤诊疗管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肿瘤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肿瘤诊疗全周期、全过程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同的服务机制。二是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强调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强化知情同意要求,维护患者权益。三是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规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管理,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施医疗检查。明确委托第三方开展医疗检查的有关要求。四是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要求按照有关制度规范使用抗肿瘤药物,加强处方审核、点评,强调拓展性用药的条件和流程,严格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力度。五是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规范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强调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严格管理,不得收取患者费用。六是丰富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要求推进肿瘤早期筛查,做好肿瘤患者并发症、并存病诊疗服务,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做好科普宣教。《行动计划》同时对各地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推进“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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