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开展江苏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本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筛选确定头孢唑肟注射剂等13个品种为此次带量采购品种,详情如下:
公告说明,第二轮带量采购江苏全省所有公立、军队医疗机构参加采购联盟。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与。
江苏省本轮带量采购采取分组申报,具体如下:
A组:过保护期专利药品,参比制剂,在我国境内生产且获得美国 FDA、欧盟(仅限德国、法国)CGMP、英国 MHRA、日本 JGMP 认证并出口美、法、德、英、日主流市场的药品,以及本公告发布后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B组:除A组外的其他进口、国产药品。
根据申报药品市场结构,对 B 组企业还将进行进一步细分:
当 B 组同组企业总数达到 4 家及以上(不含单一企业采购量达同通用名品种总采购量 50% 及以上的企业,下同),且该组采购量达该通用名品种总采购量 10% 及以上时,组内企业进一步细化竞价分组,采购量大于同组平均采购量的企业,分为 B1 竞价组,其余企业分为 B2 竞价组。申报药品采购量(以省平台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同期验收数据为准,下同)计算方法为该药品本轮带量采购范围内所有规格省平台 2020 年采购量数据算术求和。
材料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9:00 — 2021 年 7 月 11 日 12:00,竞价和谈判时间、地点在分组评审后另行通知。
▌ 中选规则及中选价格
江苏医保局公告显示,综合考虑药品属性、江苏省临床使用特点和供应保障等因素,针对不同组别和市场结构特点,分别采取谈判或竞价方式确定中选企业:A组、B组中企业总数不超过2家的、B组中单一企业采购量达同通用名品种总采购量50%及以上的企业采取谈判方式;除谈判企业外的其余B组企业采取竞价方式。
1.谈判中选规则
谈判设置两轮,参考谈判药品全球较低价、周边国家和地区价格、外省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同通用名品种竞价中选企业的价格和降幅,分别设定两轮谈判的预期价格。每轮谈判,企业有2次报价机会。
***轮谈判中,企业报价不高于***轮预期价格时中选,且带量比例为60%(抗生素为50%)。***轮谈判中,企业报价高于***轮预期价格但不高于第二轮预期价格1.15倍的,进入第二轮谈判,否则淘汰。
第二轮谈判中,企业报价不高于第二轮预期价格时中选,但不带量,在此基础上,价格每再降1%,带量比例增加10%,达到***轮谈判底价时,带量比例为60%(抗生素为50%)。
2.竞价中选规则
竞价企业按分组(细分为B1、B2竞价组的,按B1、B2竞价组)进行竞价并确定中选企业。根据同组(细分为B1、B2竞价组的,以B1、B2竞价组为同组)竞价企业数量和表1所示额定拟中选企业数,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次序确定中选企业,价格相同时2020年度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
对B1竞价组中企业数为2家且采购量大(该组采购量达同通用名品种总采购量50%及以上)的,组内未中选企业可进行第二轮报价,在同时必须满足价格低于同组已中选企业价格、降幅大于同组已中选企业降幅和同品种B2竞价组已中选企业平均降幅时,可增加1个中选名额中选。
3.中选价格及价格纠偏
以中选产品***终报价或谈判议定价格为该产品中选价格。对组内有2家企业中选的竞价分组(细分为B1、B2竞价组的,以B1、B2为组别),进行价格纠偏,同组价格高的拟中选企业应满足价格不高于同组较低价的1.8倍或降幅达到50%。
对不接受价格纠偏的拟中选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从未中选企业中按照报价由低至高次序依次询价按规则递补。
▌ 约定采购量分配
1.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分配至每家中选企业:
(1)基础采购量。中选产品获得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抗生素为50%,下同),但议价中选产品,其基础 采购量根据中选规则确定。
(2)调剂采购量。未中选产品空出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由相关医疗机构在同组(此处B组不细分)所有中选产品中分配,优先分配给同组质优价低的中选产品。
2.若某品种A组未产生中选结果,则上年度采购过该组药品的相关医疗机构,将该组药品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计入本医疗机构同品种B组中选产品的调剂采购量。
3.若某谈判中选产品的实际获得的约定采购比例不足60%,则上年度采购过该产品的相关医疗机构,将该中选产品实际获得的约定采购量与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60%间差额的一半,计入本医疗机构同品种B组调剂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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