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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215家药店 停业整改
2021.06.10来源:药店经理人

  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东莞215家药店被责令停改。

  东莞215家药店,停业整顿

  6月8日,根据东莞市场监管消息,自5月19日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药店全覆盖现场检查,期间对215家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

  除了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市监管部门还发现,部分药店在“要求顾客进门测体温、带口罩”等防控措施方面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对此表示,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一些药店持续疫情防控上的心态有所松懈。

  市监管部门还提到,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收集了药店上报的购药人员信息428万条,并及时推送给市公安局和市卫健局,让药店在疫情防控中更好地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为了让药店继续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市监管部门提出5点要求:

  1.做好场所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和《东莞市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名单》以及警示标语。

  2.要求顾客进店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体温≥37.3℃)或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进入药店购药,引导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时,查看患者粤康码行程并询问患者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如实登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本》,并上报省药监局智慧食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

  4.网上药店应按要求对《目录》药品采取限制措施。

  5.要妥善处理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耐心向购药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注意保护购药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用于商业目的等。

  广东多地药店,被严查

  目前,广州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广东其他地区也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严密疫情防控下,药店成了重点监管场所之一,不少药店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据不完全统计:

  深圳市:153家药店停业整顿。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自5月21日以来,相关部门累计出动了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重点场所2万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其中,责令停业整顿零售药店153家。

  佛山市:249家药店关停整改。根据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消息,5月17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检查100%全覆盖,截止5月31日,已关停整改零售药店249家。

  中山市:99家药店停业整改。中山日报消息,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两周的全覆盖大排查,共检查药店3223家次,截至6月7日,全市共有99家药店被停业整改。

  中高风险地区,药店不得销售37种药

  6月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强调,要切实发挥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提高监测的敏感性、靶向性,具体落实如下要求:

  1.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对《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店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入店购药,并指引到医疗机构就诊。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内明显位置张贴相关要求和警示标语,将上述措施向公众公示。

  2.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

  3.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附: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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