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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05.06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对疾病进行有效治疗、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精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相关要点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提出按照以人为本、问题导向、改革思维、奖惩结合的基本原则,聚焦人民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等问题,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制创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强调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合理检查。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对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管理、充分发挥药师作用以及临床路径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发布互认清单,实现广西区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检查检验资料共享,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码)。加快医疗联合体内结果互认。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地见效。实施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加强信息化监测和监控,建立检验检查互认监测监管平台。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推动依法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四是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推进大型医用设备资源共享。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健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体系。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考核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公立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过度医疗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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