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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丨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带量采购已进行第二批,三轮带量采购目录最快7月出台
2020.05.21来源:E药经理人、新浪医药新闻、综合教育网

  今年的全国“两会”在今、明两天开幕。每年的“两会”上,医药界与会代表、委员均会带上经事先讨论涉及本行业的议案、提案提供给“两会”代表讨论,力图改革完善国策,期盼在正确的导向下使我国医药经济得以快速健康发展。医药梦网就药品带量采购趋势进行梳理,仅供参考。

  据了解,国家联采办5月15日在上海药事所召开国家带量采购会议,参与人员包括国家医保局领导和部分省市招采处领导,其会议内容主要涉及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的落地情况和第三批带量采购的启动。

  已经过去5天时间,三轮国家集采的讨论热度持续升温,而更多关于这次会议的关键信息也逐渐浮出水面。

  网传消息显示,第三批集采药品目录的统计截至时间到2020年6月底,进度快的话7月份就启动集采,但仍然面临变数。

 关于带量采购

  “构建科学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带量采购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的努力方向”。  原则上,对过评的药品均会实行带量采购(视品种具体情况由国家或地方组织进行)。同时也推进医保目录准入与支付标准(价格)紧密结合,改变了以往医保药品常规目录调整仅只对通用名(或附加临床使用限制),而不涉及支付标准(价格)的历史。

  从目前带量采购的趋势可以看出,不管是对通过国家谈判还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都有一个共同点——产生结果之时,医保支付标准也同时产生:前者支付标准与谈判“价格”挂钩,后者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划等号。未来的发展支付标准,将成为药价形成“天花板”的重要因素。药品进入目录后,进入国家集采或各省采购以此标准来挂网,而协议期满续签的药品,则允许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降价为主)。需要逐渐完善这种采购模式并在省级集采中全面推广,借此构建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终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未来按通用名来进行统一支付的原则下,支付标准将成为一个标杆。建议临床用药应根据患者承担能力“丰俭由人”,可以做一些选择。以往“一品两规”的做法还是可取的,这不仅会影响医院对于用药的态度,也会影响药企对药品定价的重新考量。

  国家医保局带量采购药品在第二次目录中出现非医保药品理应属于正常情况,因为带量采购的所有文件没有哪一条显示只采购医保药品而不许集采非医保药品。但从多途径、多层次对药品进行采购的维度考虑,一些过评的自费药建议可由卫健委组织医联体或医共体进行团购。同样,一些短缺药则由工信部、卫健委、医保局、商务部等主管部门互相配合予以完成,或是较佳方案。

  但无论如何,第三批国家集采一定会在2020年再落地一批。哪些品种可能会***终入选三批国家集采?进入国采目录,对于涉及企业及品种究竟是挑战更多还是机会更多?三轮国采集采的规则是否会发生变化?与***终落地时间一样,理清这些问题对可能涉及的医药企业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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