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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大品种 带量采购结果落地(附名单)
2020.09.03来源:合肥市医保局

  据安徽省合肥市医保局官方消息,8月31日上午,合肥、安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签约仪式在合肥市举行。

  13家中选企业、16家药品经营(配送)企业与合肥、安庆两市公立医疗机构带联体牵头单位合肥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立医院签订了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购销合同,集采中选结果8月31日在合肥市统一执行。至此,14个大品种的带量采购结果正式进入落地执行阶段。

  据合肥市医保局消息,与采购文件公布的基准价相比,此次中选品种较高降幅96%,平均降幅67%,按照14个品种上年度在联盟地区采购金额1.53亿估算,全年可节约药费支出约1.2亿。

  根据合肥、安庆联盟集采文件的规定,本次集采的约定采购量按年度承诺采购量的70%确定,本轮集采采购周期为一年。

  合肥、安庆联盟的集采开始于6月15日。集采文件明确,依据2019年合肥、安庆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金额排序,遴选出了14个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开展集中采购。据梳理,这14个药品涵盖了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

  7月7日,合肥、安庆联盟地区14个品种的带量采购进入到药企资质预审阶段,多达205家药企通过资质预审,参与竞标的药企数量可谓众多。

  十天后的7月17日,安庆市医保局正式公示《合肥、安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齐鲁、科伦、润都等知名药企入围。

  针对企业的入围要求,除明确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可以参与竞争外,合肥、安庆联盟地区的集采文件并没有强制要求参与的药企相关产品必须通过一致性评价,取而代之的准入标准是药企的主营收入排名,在联盟地区的采购量,以及企业产能要求,总的来看,仍然是青睐国内头部药企。

  地方集采未过评品种的趋势明晰

  各地自发探索的药品集采进度不一。不同于合肥、安庆联盟地区的集采已经进入落地阶段,部分省份以及联盟地区的带量采购方案才开始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出的一个信息是,针对未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开展地方集采,正在成为主流趋势。

  8月26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海南省2020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较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下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通过专家遴选形式确定采购品种。

  8月28日,陕西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征求对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意见的函》流出。上述函件显示,为进一步发挥省际联盟的规模效应,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降价,陕西拟组织开展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陕西要求有意参与的省份在9月4日前复函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陕西曾成功组织过由其牵头的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等10个省(区、兵团)联盟对高值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的带量采购工作。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也已经明确要求,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福建三明联盟、山东德州、山东烟台、山东济南、山东菏泽、浙江金华、河南濮阳、湖北武汉、安徽合肥+安庆联盟地区等均已经开始探索地方带量采购,而多数地区均没有将过一致性评价设定为企业入围要求。

  6月5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也联合发文明确,将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试点。

  可以说,单个省份、省级联盟、市级联盟针对未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已经成为了一个明确的趋势。

  据权威人士透露,除国家组织针对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外,鼓励各地区探索针对未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展开集采的原因有——虽然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降价成效显著,但是由于覆盖品种较少,在具体的实践中出现了未纳入国采的药品挤压国采中选药品使用的情况。也就是说一些没有挤压药价水分的药品在医院的竞争力非常强,甚至出现了影响集采中选品种在医院更好落地的情况。

  为了尽快的降低患者负担,也为了保证国采中选药品的使用,也为了减少被纳入国采的过评药企心态上的失衡,或者说出于为下一阶段的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探索经验等目的,政策都鼓励地方针对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自发探索、开展集采。

  从各地集采的品种来看,临床销量排名靠前的注射剂是主要的集采对象,一方面是因为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进度比较慢,另一方面是因为注射剂普遍价格偏高,且是医院使用量大的主要剂型。

  在这一现状下,企业需要意识到,过一致性评价的厂家数量不充分,并不是其可以规避集采的避风港。反之,一致性评价进度迟缓的品种,可能面临的是连环的降价压力,先是地方集采,然后是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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