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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要加强管理这9点医院护理工作!
2020.09.09来源:医学界智库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

  9月2号,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笔者仔细研读后,归纳了9大亮点。

  ***大亮点

  护理重要性提升

  《通知》指出,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是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增进全民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今年5.12护士节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护士和护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护理的重要性得到提升。

  第二大亮点

  推行扁平化的护理管理层级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层级,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三级护理管理体制(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或二级护理管理体制(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

  优质护理服务实施以来,卫生行政部门多次强调护士的扁平化管理,即“医院要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体制,精简护理行政层级,提高管理效率”。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由于护理管理中间环节减少,管理半径缩短,不仅加快了信息沟通和传递速度,也减少了信息的失真。

  第三大亮点

  明确护理岗位“边界”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因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实施护理岗位管理,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如党政工团、财务、医保、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岗位均不属于护理岗位。

  医院护理岗位管理,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去行政化,打破了“编内、编外”身份,有助于实行“同岗同酬同待遇”。在医院实际工作中,由于医疗护理岗位压力大、责任重、技术要求高,还要值夜班,绩效不一定高,许多护理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想方设法进入行政后勤岗位,导致行政后勤部门形成对护理人员的“虹吸效应”,《通知》明确了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不属于护理岗位,有助于留住护理人员从事护理工作。

  第四大亮点

  设定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保障临床护理需求。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2.5-3):1。

  随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院床位使用率逐步下降,医院实际开放病床数,决定着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笔者在医院绩效咨询辅导中,护理人员的配置采取动态定编法,与床位使用率结合。《通知》提出,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要结合实际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

  第五大亮点

  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号)要求,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临床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目前护理绩效工资,一般采取项目点数法或收支结余提取法,由于许多护理工作没有列入收费项目,特别是护士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护理费收入较低,不能体现护理服务价值,不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导致护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不高。

  第六大亮点

  积极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通知》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生命终末期患者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大型医疗机构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进修学习、远程培训等方式,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其提出,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广大护士的培训教育,提高对“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和服务模式的认识,强化执业安全意识,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七大亮点

  科学开展护士评聘考核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要求,根据功能定位不同,结合护理工作特点,分层分类科学制定护士评聘考核标准,强化临床导向,注重护士的临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弱化科研、论文、英语等评聘考核指标;引导广大护士立足临床实际,努力钻研业务,深耕临床护理实践,提高临床业务能力。

  原《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并实施护士定期考核制度,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日常工作和表现为重点,包括护士的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

  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奖励、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挂钩。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包括护士完成岗位工作的质量、数量、技术水平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情况;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权益的情况,其中护理管理岗位还应当包括掌握相关政策理论、管理能力、德才兼备的情况;业务水平测试主要包括护士规范执业,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护理技术规范,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工作业绩、技术能力,更加注重医德医风,更加注重群众满意度。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宽职称晋升的外语要求,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

  第八大亮点

  推进护理信息化发展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智慧医院,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护理工作深度融合。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护士工作负荷,保障护理质量安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具备护理业务运行、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等功能的护理管理平台,为实现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要借助信息化技术降低护士书写等负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步实现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下收下送,服务到病房,让护士***限度投入对患者的直接护理工作中。

  《关于印发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提出,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积极优化护理流程,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提高护理效率和管理效能。推动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业态创新,改进服务流程,积极发展智慧健康护理等新型业态。

  第九大亮点

  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要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定期进行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规范服务行为。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患者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明确,护理服务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健康老龄化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加强医院护理工作“刻不容缓”,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让全国社会形成尊重护士的良好氛围,让他们获得合理的待遇,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才是社会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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