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观察 > 医药速递
北京医保迎来重磅政策,医保药店将“井喷”?
2021.12.27来源:21世纪药店

  对于北京药店来说,医保资格并不像其他地方那么“吃香”,甚至有一些药店因为监管的原因主动申请取消医保资格。

  近日,北京定点药店的申办条件开始向其他地方“看齐”,目前的现状是否会随之改变呢?

  据了解,《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办法指出,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向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本区定点零售药店配置需求,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统一确定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新政出台

  在办法实施之前,北京医保药店申请按照2017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比两个文件,***的不同就是医保局的设立,改变了原来医保“九龙管水”的局面,其次是对医保药店的申请条件更加细化。

  如办法提到:申请药店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并且在评估内容方面,办法与2017版的文件相比指向性更明确:核查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等六大方面,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特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办法也与时俱进,第三章“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第十六条提到,“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对此,北京医保局表示,2020年2月印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8号)提出,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或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在取药时均可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医保药店会“井喷”?

  从过往来看,北京的医保药店不仅在数量占比,还是医保对药店业绩贡献度等方面,都与其他地方的医保药店有所差异。办法的将于明年1月份起实施,这对于北京医保药店来说,这样的现状是否会改变呢?

  北京医保局表示,办法制定的出发点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通过简化申请条件、优化评估流程、完善协商谈判机制,有助于扩大医疗资源供给,为群众提供更加适宜优质的药品服务。

  因此,北京医保药店在数量方面很可能会迎来新一轮的“扩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目前北京医保药店的数量为671家,这个数量仅占北京药店数量的14%左右,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北京的药店数量为4855家。

  由于北京的医疗资源发达,且各级的医疗机构已经形成了广阔的医疗服务网,这对于药店来说,又是另一个挑战。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已有29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参保人员不仅可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可到2500余家共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包括3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0余家定点专科医院、170余家定点中医医院和22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就医将更加便捷。

  而且北京市新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提到,符合条件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这说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

  对于北京的医保药店来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难题就是,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取现,而且这个规定在目前来看还没有具体的改革时间表,而医保药店很大程度上依赖个账的补充。

  在早年前,北京开办药店“限距”还没有取消,北京零售药店的销售总量只占到药品销售总量的8%左右,而行业整体情况是20%-25%,而医保对业绩的贡献度也不高,而其他地方的医保店医保收入平均占比为20%左右,在东北一些地区则高达60%-70%。

  在8月份,北京医保局下发通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也就是实现家庭共济,但通知中并没有具体规定,也没有明确提出说个人账户不能取现。

  而在其他地方,个人账户不能取现,在明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同时,也会明确具体方式,比如南京规定个人账户余额高于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转移给家属使用。

  这些也成为药店是否申请药店资格重要问题,如果随着北京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到位,北京医保药店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基于此,虽然目前北京医保药店“井喷”的情况还没出现,但提前布局就是在为明天准备。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文章页/相关阅读上-医周药事
文章页/相关阅读下-数风流人物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