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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的通知
0001.01.01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卫函〔2022〕2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12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用药安全管理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国务院近期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用药安全是药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安全管理的底线。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建立完善用药安全管理体系,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药品、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将用药安全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清廉医院建设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等工作中,强化用药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合理用药。

  二、发挥药师作用,做好用药安全全流程管理

  各地要加强医院药学人才队伍建设,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标准,根据机构性质、任务、规模等合理配置药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少于3人),到2025年底区域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不低于0.54。要结合医院药学工作特点,完善药学人员岗位设置,努力使药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要改善药师工作条件,支持药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激发药师在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药物重整、合理用药、短缺药品供应、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药师专业技能,发挥药师用药安全的“守门人”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临床药师制,强化临床药师配备,围绕患者需求和临床治疗特点开展专科药学服务,积极推动临床药师参与多学科临床诊疗,指导临床个体化精准用药。

  三、规范药房建设,完善用药安全基础设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省级用药安全常态化飞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辖区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现场指导检查制度,原则上每年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现场指导检查全覆盖。通过现场指导检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药房创建标准》提升药学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冷链药品贮存、麻精药品安全防盗及视频监控、高警示药品、药品效期等管理,落实安全用药主体责任。

四、优化用药目录,从源头保障用药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省市药学专家库和总药师的作用,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的指导,合理应用各项药品监测数据分析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用药目录,对不良反应多、安全隐患突出、成本效益比差、发生过严重购销领域不良事件的药品,及时清退出机构用药目录,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结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要抓紧制定以基本药物为基础的统一药品供应目录,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各地要结合清廉医院建设,严肃查处药品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违规“统方”及“带金销售”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监测报告,提高药学信息化建设水平

  各地要完善省医疗服务智能综合监管系统的部署和应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所有医务终端安装并使用系统事前提醒模块,通过信息系统开展处方审核,加强处方点评及其结果应用,落实不良反应监测、麻精药品电子闭环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细菌耐药监测等各项监测,建立用药安全信息化防线。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追溯要求,建立院内覆盖药品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加强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对药品使用数量进行科学预估并对应急药品实行滚动储备,实现药品来源、去向可追溯。进一步做好全省公立医院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及处置工作,多维度提升药品供应水平。

  六、补齐管理短板,全面加强用药安全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建立覆盖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个人诊所及门诊部在内的全系统用药安全监管网络,对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外购药品使用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通过医疗机构或医生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方式,对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各市州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全覆盖现场指导检查,规范化管理药房、药师人才队伍及药学信息化建设,重点人群用药安全,重点药品使用管理、联合惩戒情况等用药安全管理年度工作报告通过外网OA报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信访邮箱,部省属医疗机构直接通过外网OA报送。

  省卫生健康委将结合用药安全常态化飞行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办通报,对工作或管理不力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黄安琪     周健丘

  联系电话:027—87576339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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