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日前举行,从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了人群和制度全覆盖。目前,全省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有7808家,其中,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901家。已覆盖了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并延伸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云南省2009年9月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2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2016年,人社部确定我省为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个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我省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率先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提前将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72.4亿元,统筹基金支付52亿元,月平均结算6亿元。自2009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90.4亿元。全省实现了普通门诊、门诊特慢病、住院、药店的直接结算,覆盖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离休干部等参保群体。
为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省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有780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65家,定点零售药店6143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901家,比2017年增加了581家,已遍布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覆盖了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并延伸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效率有了极大提升。高志学介绍,全省按照“放管服”要求,精简备案手续,简化备案流程,一是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不再需要参保人到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签字盖章。二是简化了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程序。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转院证明,不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三是优化了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异地就医只需要备案到省或州市,不需要具体到医疗机构。四是提升了服务效率。参保人可以到窗口即时办理,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办理,以及运用手机App网上直接办理,既为参保人提供了便捷服务,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省内参保人备案到省外的有4.1万人次,省外备案到云南省的有4.5万人次。
特约通讯员 许晓锐